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事务条例
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4月7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经率执法检查组就《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固原、吴忠、中卫市部分县(市、区)的清真寺、寺庙、道观、天主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检查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及法规宣传情况,教职人员促进教义教规、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情况等,与市、县(区)统战、民族、宗教及其有关部门和宗教界人士代表、信教群众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各地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情况。10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银川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工作及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始终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要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以更高标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宁夏实践。
(记者 尚陵彬)